來源:臨澤紀檢監察網 發布時間:2020-12-29 10:25:35 分享
組織機構及職責簡介
一、縣紀委監委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和縣委關于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縣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縣委工作部門、縣委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各鎮黨委、紀委等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復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在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縣委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巡察工作。
(四)負責全縣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市紀委監委和縣委關于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縣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統籌協調全縣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
(五)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縣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紀檢監察規章制度,參與起草制定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八)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縣委巡察機構、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各鎮紀委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九)完成省市紀委監委和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縣紀委全會、縣紀委常委會會議暨縣監委委務會和其他重要會議、活動的籌備組織工作,組織協調機關調查研究工作,聯系縣紀委委員;匯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組織起草機關有關文件文稿,編發通報和信息,審核制發公文;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和領導批示批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協調落實機關保密工作,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組織普通密碼管理工作;統籌指導機關及派駐(出)機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出)機構后勤保障服務、社會保障、涉案款物保管等工作;負責機關外事、對外聯絡接洽等工作;負責特約監察員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
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紀檢監察組織信息化及技術裝備規劃、計劃;組織協調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計算機網絡綜合辦公系統和業務應用系統建設;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信息化和技術裝備建設工作。
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機關各辦室及巡察機構、派駐(出)機構干部人事工作,配合做好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巡察機構、派駐(出)機構、各鎮紀委領導班子建設;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巡察機構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承辦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和巡察機構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機關及巡察機構、派駐(出)機構離退休干部(職工)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和巡察機構意識形態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信息宣傳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網絡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負責黨章黨規黨紀、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紀檢監察政策理論和先進典型等宣傳及輿論引導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預防腐敗工作,負責縣廉政教育基地建設,制作警示教育材料;負責縣紀委監委黨員干部理論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臨澤紀檢監察網管理及新媒體管理維護工作。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紀檢監察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縣紀委監委機關、縣委巡察機構、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紀檢監察干部,各鎮紀委書記、紀檢專干涉嫌違犯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并負責問題線索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組織開展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內部巡察工作。建立和管理縣管紀檢監察干部廉政檔案。
(二)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負責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負責綜合協調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負責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負責綜合協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負責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組織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
(三)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犯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干部違犯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和各鎮紀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后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送相關辦室;受理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為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提供決策支撐和信息服務;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絡舉報事項等。
(四)案件監督管理室(加掛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牌子)。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視巡察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并移交紀檢監察室;統一受理各鎮紀委和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事項;對審查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對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報批的留置申請進行審查并辦理相關手續,對留置報備材料進行審查,對使用留置措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建立和管理縣管干部(不包括縣管紀檢監察干部)廉政檔案,協調辦理縣管干部任職前回復縣委組織部意見工作;負責建設監督和審查調查大數據平臺,提供信息查詢;承擔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追逃追贓有關工作。
(五)第一至第六紀檢監察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和執紀審查、依法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聯系鎮、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及縣管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研究、分析和報告聯系鎮、部門單位政治生態情況,指導、檢查、督促各鎮紀委、派駐(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承辦應由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并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提出處置建議,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序開展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工作,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依紀依規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復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各鎮紀委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
(六)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報縣委和縣紀委監委批準或備案的違犯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各鎮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呈報,需由縣委、縣紀委監委批準或者備案的案件;負責審理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縣紀委監委需要追究黨紀、政務責任的案件;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縣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復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復核案件;受理并處理申請國家賠償事宜;承辦縣監委給予的政務處分的解除工作;負責縣監委調查的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工作。
負責提出全縣紀檢監察規章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建議;起草、修改紀檢監察規章制度,對機關有關辦室起草的規章制度草案進行審核;負責紀檢監察法規的咨詢答復、解釋指導、建章立制后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三、縣委巡察辦職責
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傳達貫徹中央和省市委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指導縣委巡察組開展工作;為巡察工作開展提供服務保障;承擔政策研究、制度建設等工作;建立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庫;配合有關部門對巡察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監督和管理;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督辦;完成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信息技術服務中心職責
承擔縣紀委監委機關信息化建設保障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網絡維護及密碼使用工作;承擔黨風廉政教育基地及縣紀委監委談話室日常管理維護工作;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